江苏《仪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发布!
近日,仪征市人民政府发布《仪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仪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仪征市委办公室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仪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央“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2020—2025年)》及《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按照“市镇联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示范先行、快速推进”的原则,采取党建引领、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市场运作、社会共治的方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争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率达70%以上。所有园区(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示范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80%以上,其他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50%以上。
到2021年底,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3%以上。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所有园区(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示范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90%以上,其他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70%以上。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6%以上。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所有园区(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示范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100%,其他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体系
1、逐步完善大分流处置体系。对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等废弃物实行大分流,与居民生活垃圾分开,单独收运、集中处置。
2、稳步推进小分类由“三分类”向“四分类”过渡。新建小区全部实行“四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现有小区逐步由“三分类”向“四分类”转变,并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收集。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1、落实园区(镇)垃圾分类属地主体责任。各园区(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化工作。
2、发挥社区党建引领作用。社区(村)基层党组织要把垃圾分类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统筹社区(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各方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3、落实小区物业企业责任。物业企业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及与之相关的投放设施管理等工作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检查,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收运单位的工作,做好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无物业的单位宿舍区由社区统筹权属单位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4、落实公共机构内部责任。公共机构要明确专门部门、专人专职负责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督查考核、台账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5、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实际管理人或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属地社区(村)为责任人。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推选楼栋长担任桶边指导员,负责分类投放的指导、监督和投放设施维护等工作。
6、规范设置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和设施。在新建小区、公园、道路、农贸市场和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社区(村)、单位应优化布局,设置垃圾箱房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合理配置投放设施。
7、完善激励机制。推广智能化分类收集设施,搭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平台,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积分线上线下用途,实现线上购物、线下积分兑换,兼顾不同需求。
(三)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
1、建立专业化收集队伍。根据垃圾分类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支收集队伍。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
2、实行专车运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需求,更新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按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进行分类标识规范涂装,有计划地配置垃圾分类新能源车辆,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
3、建设区域性环卫综合体。各园区(镇)要按照环卫综合体设置标准和功能,做好中转站新建、改造、提档升级工作,增设环卫工人休息点、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归集点、厨余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渗滤液处置设施和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等。
4、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垃圾分类全程监管。结合“智慧城管”建设,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等垃圾收集信息及运输车辆作业信息、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信息等纳入平台监管。
(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体系
推进处置终端项目建设,统筹规划、集中建设一批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功能性处理设施,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
1、各园区(镇)完成1座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单独收运、处理体系。
2、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处理能力。加快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实体化运作,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3、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2020年,完成厨余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2021年,启动建设;2022年,投入运行。
(五)构建治理回收体系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融合,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源头计量统计系统,鼓励现有垃圾分类企业做大做强,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可采取设置智能回收箱、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投放可回收物。
(六)构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控制体系
1、探索源头减量措施。积极推动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动快递、销售行业实现“绿色”包装和材料再利用。积极推动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规范外卖行业管理,减少一次性餐盒和塑料袋等使用。有效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2、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非生活垃圾。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禁止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混入生活垃圾。
(七)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可复制体系
1、公共机构强制实行“四分类”。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和分类投放实效等进行检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2、开展示范片区建设。以小区、社区、园区(镇)为单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
1、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园区(镇)、社区(村)、小区(庄台)四级联动、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市级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各园区(镇)、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详见附1)
各园区(镇)参照市级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所有任务、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
2、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市级机关单位与结对共建社区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结对指导帮助,给予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详见附2)
3、实行实体化运作。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单独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加大对垃圾分类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市、园区(镇)两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奖补资金。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服务。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垃圾处置。鼓励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发垃圾分类溯源平台软件,实现对前端垃圾分类的定性,对中端垃圾运输的定位,对末端垃圾处理的定量,通过二维码追溯,做到分类底数清、线路明、可追溯。
(三)全民发动参与
1、全方位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市级媒体,开辟垃圾分类专题栏目,积极发挥垃圾分类实训教育基地作用,采取制作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建立广泛的宣传主阵地。在公共机构和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2、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宣传手册,采用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等方式,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自觉性,促进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提高市民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3、培育志愿者队伍。因地制宜开展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工作,建立“市、园区(镇)、社区(村)”三级志愿者队伍,分批次、逐月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组、物业等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引导志愿者深入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开展面对面宣传、指导,不断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质量。
4、培养青少年儿童自觉意识。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家校社”实践活动,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公共意识、公民意识和良好的文明习惯,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潜能。
(四)严格监督考核
1、市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减量工作纳入各园区(镇)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将市级机关单位与结对共建社区同考核。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市文明办将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与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2、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督导、督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全市工作进展,确保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每月28号前上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仪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仪征市委办公室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仪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央“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2020—2025年)》及《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按照“市镇联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示范先行、快速推进”的原则,采取党建引领、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市场运作、社会共治的方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争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率达70%以上。所有园区(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示范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80%以上,其他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50%以上。
到2021年底,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3%以上。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所有园区(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示范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90%以上,其他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70%以上。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6%以上。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所有园区(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示范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100%,其他园区(镇)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体系
1、逐步完善大分流处置体系。对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等废弃物实行大分流,与居民生活垃圾分开,单独收运、集中处置。
2、稳步推进小分类由“三分类”向“四分类”过渡。新建小区全部实行“四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现有小区逐步由“三分类”向“四分类”转变,并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收集。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1、落实园区(镇)垃圾分类属地主体责任。各园区(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化工作。
2、发挥社区党建引领作用。社区(村)基层党组织要把垃圾分类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统筹社区(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各方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3、落实小区物业企业责任。物业企业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及与之相关的投放设施管理等工作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检查,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收运单位的工作,做好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无物业的单位宿舍区由社区统筹权属单位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4、落实公共机构内部责任。公共机构要明确专门部门、专人专职负责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督查考核、台账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5、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实际管理人或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属地社区(村)为责任人。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推选楼栋长担任桶边指导员,负责分类投放的指导、监督和投放设施维护等工作。
6、规范设置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和设施。在新建小区、公园、道路、农贸市场和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社区(村)、单位应优化布局,设置垃圾箱房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合理配置投放设施。
7、完善激励机制。推广智能化分类收集设施,搭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平台,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积分线上线下用途,实现线上购物、线下积分兑换,兼顾不同需求。
(三)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
1、建立专业化收集队伍。根据垃圾分类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支收集队伍。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
2、实行专车运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需求,更新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按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进行分类标识规范涂装,有计划地配置垃圾分类新能源车辆,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
3、建设区域性环卫综合体。各园区(镇)要按照环卫综合体设置标准和功能,做好中转站新建、改造、提档升级工作,增设环卫工人休息点、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归集点、厨余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渗滤液处置设施和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等。
4、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垃圾分类全程监管。结合“智慧城管”建设,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等垃圾收集信息及运输车辆作业信息、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信息等纳入平台监管。
(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体系
推进处置终端项目建设,统筹规划、集中建设一批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功能性处理设施,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
1、各园区(镇)完成1座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单独收运、处理体系。
2、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处理能力。加快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实体化运作,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3、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2020年,完成厨余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2021年,启动建设;2022年,投入运行。
(五)构建治理回收体系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融合,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源头计量统计系统,鼓励现有垃圾分类企业做大做强,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可采取设置智能回收箱、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投放可回收物。
(六)构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控制体系
1、探索源头减量措施。积极推动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动快递、销售行业实现“绿色”包装和材料再利用。积极推动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规范外卖行业管理,减少一次性餐盒和塑料袋等使用。有效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2、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非生活垃圾。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禁止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混入生活垃圾。
(七)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可复制体系
1、公共机构强制实行“四分类”。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和分类投放实效等进行检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2、开展示范片区建设。以小区、社区、园区(镇)为单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
1、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园区(镇)、社区(村)、小区(庄台)四级联动、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市级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各园区(镇)、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详见附1)
各园区(镇)参照市级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所有任务、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
2、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市级机关单位与结对共建社区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结对指导帮助,给予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详见附2)
3、实行实体化运作。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单独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加大对垃圾分类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市、园区(镇)两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奖补资金。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服务。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垃圾处置。鼓励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发垃圾分类溯源平台软件,实现对前端垃圾分类的定性,对中端垃圾运输的定位,对末端垃圾处理的定量,通过二维码追溯,做到分类底数清、线路明、可追溯。
(三)全民发动参与
1、全方位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市级媒体,开辟垃圾分类专题栏目,积极发挥垃圾分类实训教育基地作用,采取制作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建立广泛的宣传主阵地。在公共机构和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2、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宣传手册,采用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等方式,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自觉性,促进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提高市民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3、培育志愿者队伍。因地制宜开展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工作,建立“市、园区(镇)、社区(村)”三级志愿者队伍,分批次、逐月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组、物业等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引导志愿者深入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开展面对面宣传、指导,不断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质量。
4、培养青少年儿童自觉意识。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家校社”实践活动,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公共意识、公民意识和良好的文明习惯,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潜能。
(四)严格监督考核
1、市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减量工作纳入各园区(镇)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将市级机关单位与结对共建社区同考核。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市文明办将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与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2、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督导、督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全市工作进展,确保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每月28号前上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